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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戈录永等5名部门经理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

日期:2019-04-22 浏览次数:

各部门、各党支部:
      根据科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,按照厂党总支的安排,现对戈录永等5名部门经理进行试用期满考核。现将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    一、考核对象
    参加此次试用期满考核的部门经理共有5名。
    二、考核时间
    考核时间为2019年5月6日~5月7日,各考核组自行与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和党支部联系,确定考核时间、地点等考核事宜。
    三、考核主要内容
    1、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,突出政治表现考核,了解干部坚持“两个维护”、“四个意识”“四个自信”、贯彻省委、校党委重大方针政策、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。
    2、组织领导能力,主要包括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、做决策、保落实等情况。
    3、工作作风,主要包括贯彻“中央八项规定”和违反“四风”情况、贯彻落实《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》情况;了解干部是否敢于担当,面对困难和矛盾能迎难而上、妥善解决。是否敢于作为、善于作为,积极推进我厂改革发展。
    4、工作实绩,主要包括“十三五”规划推进情况、我厂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、解决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。
    5、廉洁自律情况,主要包括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纪国法情况,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“六大纪律”情况。
    6、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、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不足。
    四、考核程序
    1、提交个人总结
      被考核对象每人提交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(2000字左右),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、工作业绩及取得的成效、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情况、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(至少2点)。
    2、个别谈话及民主测评
      个别谈话,要全面深入地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、工作、廉洁自律、工作作风、问题和不足等情况。在谈话的同时,进行民主测评。谈话人数不低于20人,具体谈话范围如下:
      谈话范围:厂级领导,部门班组长,本部门员工代表,全体党总支委员,相关服务部门经理,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。

  民主测评范围:所在部门全体员工、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、相关服务(部门)对象代表3—5人。
    3、实地调查
    对被考核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考核组要通过实地查看或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核查,必要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。
    4、与被考核对象本人谈话
    各考核组在谈话结束后,与本人见面谈话,深入了解本人特点,特别是谈话环节反映出的问题和不足。
    5、考核组就被考核对象情况征求分管厂领导和纪检委员意见。
    6、考核组成员综合分析研究考核情况,汇总撰写考核报告。
    五、考核工作组组成
    1、第一组:张志遥 阎洁 联络员:张素珍
      考核对象:戈录永、陈静共2人。
    2、第二组:赵俊奇 郭雁文 联络员:
梁晶        
      考核对象:薛卓波、崔亮飞、黄鑫云共3人。     
    六、考核要求
    1、考察组成员在个别谈话环节,要注重收集有关被考核干部的问题和不足,善于问细、唠深,更加有效的抓住细节,听出“弦外之音”。
    2、考核组如发现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中出现重大失误、犯有严重错误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出现重大安全稳定事故,如实进行反应上报。
    3、考核组综合个人工作总结、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情况,形成书面考核意见(一式3份)。考核意见必须真实、全面、准确、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。一般可包括:基本情况、民主测评情况、整体评价(考核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学、廉方面的表现、主要特长、主要缺点和不足)、考察组意见或建议。
    4、考核其他资料:试用期满考核表(一式3份);民主测评表和汇总表;谈话记录、谈话人员名单等。
    七、工作要求
    1、各部门、各党支部要主动配合此次考核工作,认真组织好个别谈话及民主测评等工作。
    2、考核工作组成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。要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,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,客观真实反映问题,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。
    3、请被考核对象于2019年5月5日17:00前将本人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交人力资源部(纸质和电子版)。请各考核组于5月9日17:00前将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。

附件:光电厂部门经理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。

 

中北大学光电厂总支委员会   太原中北新缘科技中心

2019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