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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中北新缘科技中心(光电厂)焦度计生产部经理平调及空岗提拔实施方案

日期:2020-04-20 浏览次数:

 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活力,提升激励机制,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,根据《太原中北新缘科技中心(光电厂)科级干部提拔选任工作实施方案》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中心生产经营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  一、基本原则

  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、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不断推进中层干部任职年限交流制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、业务精湛、作风过硬、廉洁勤政、务实高效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,为中心的各项事业顺利实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
  二、成立竞聘领导小组

  组长:张志遥 赵俊奇

  副组长:郭雁文

  成员:阎洁 戈录永

  下设办公室:由行政部经理米宝国负责具体事宜。

  三、招聘岗位:焦度计生产部经理或平调后空出的部门经理岗位

  四、报名条件、资格及岗位职责

1、任职基本条件

(1)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理想信念坚定。

(2)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有胜任职位要求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,依法办事、履职尽责,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较强,工作实绩突出。

(3)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执行我厂的各项决议和决定,求真务实、团结协作,坚持原则、敢于担当,群众认可度较高。

 2、任职基本资格

(1)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
(2)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初级及以上职称一年以上。

(3)属于新提拔者,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,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。属于平调者,不受年龄限制。

(4)具有初级以上职称,单位内部聘任的与学校聘任的同等对待。

(5)身心健康,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(6)新提任人员应为我厂正式在编职工。

(7)其他要求:

①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。

②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0年1月1日。

3、焦度计生产部经理岗位职责:

(1)根据公司发展战略,组织焦度计和牛眼的生产和管理工作。

(2)负责生产现场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。

(3)确保产品的质量控制与管理,负责员工的安全、技能培训工作。

(4)做好员工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。

(5)做好本部门的年度预算、计划和总结工作。

  五、竞聘步骤:先报名、后平调、再竞聘。

1、其他部门经理愿意平调到焦度计生产部的需填报平调表,经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平调,空出岗位再进行竞聘。

2、若其他部门经理不愿意平调,方可进行该岗位的竞聘报名工作。

3、新提拔的人员先任命为该部门经理,但只享受副科级待遇,满一年后,经过党组织考核合格者,转为正科级,享受正科级待遇。

  六、提拔选任

1、发布招聘公告、报名。在单位网页公示栏和员工微信群里发布招聘公告;竞聘者填写《太原中北新缘科技中心平调申报表》或《太原中北新缘科技中心提拔选任申报表》报行政部。   

2、资格审查

  行政部组织纪检委员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。

3、组织选拔

  通过个人演讲(演讲时间5分钟以内)、提问答辩、一定范围投票、讨论评议、民主测评、组织考察谈话等程序方式进行。领导小组综合分析民主推荐情况、考核情况、平时表现和人岗相适情况,研究提出建议人选。

4、讨论决定

  领导小组提出拟提任人选,并听取分管厂领导意见,召开总支委员会议讨论决定。

5、公示任职

  在中心网页公示栏和职工微信群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果无异议的,正式下发任职文件,并由总支委员会及分管厂领导进行任职谈话,书记进行廉政谈话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可直接向党总支书记和纪检委员反映。

6、试用期满考核

  新提拔者先任命为副科级经理,主持工作,试用期为1年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任命为正科级经理。考核不合格者,撤销任用,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。

  七、其他说明

1、参与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正式职工、聘用的部门经理;考察谈话的人员为全体部门经理及以上干部;总票数为民主测评投票和考察谈话之和。

2、选拔不能以票取人,得票数作为主要参考依据。

3、(1)若该岗位只有1人参加竞聘,得票数超过总票数的1/2,领导小组根据中心需要和任职条件可确定该人选任副科级经理,主持工作,一年后经考核合格,即可转正为正科级经理;若  不超过总票数的1/2,重新进行报名,范围扩大至聘用员工。(2)若该岗位有2人参加竞聘,得票数最多,超过总票数的1/3,领导小组根据中心需要和任职条件可确定该人选任副科级,主持工作,一年后经考核合格,即可转正为正科级经理;若不超过总票数的1/3,重新进行报名,范围扩大至聘用员工。(3)若该岗位有3人及以上参加竞聘,得票数最多但不超过总票数的1/3,前两名进行二次投票,依据上述(2)条款规定进行聘任。

  八、纪律要求

1、要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有关规定,坚决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,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、条件、程序执行,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。

2、参与调整竞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,不弄虚作假,不贿赂拉票,拒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;参与民主测评人员和考察谈话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、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推荐。

3、严肃执纪问责。总支委员会认真查处干部群众信访举报,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,确保监督到位。

4、严守保密纪律。有关人员不准泄露应公布内容之外的部门经理提拔任用有关的情况。

5、严格问责追究。实行全程纪实,加强过程监督,对中层干部调整工作中的违纪行为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,情节严重的,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6、严肃回避制度。按照有关规定,实行回避制度。

7、对中层干部提拔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,一经发现,将严肃处理。

  九、本实施方案只适用于本次干部提拔任用,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  本次部门经理调整监督电话:3922242 或3559338

 

 

光电厂党总支

2020年4月20日